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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9-01-19 访问次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9]1号)精神,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在时间、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相应规定,今年新增了“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并增加了“引进计划”和“学术交流计划”的申报批次,详情参见《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一,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截止日期

    项目类型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截止时间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引进项目

    第一批次

    315

    312

    第二批次

    615

    612

    第三批次

    915

    911

    派出项目

    315

    312

    学术交流项目

    第一批次

    315

    312

    第二批次

    615

    612

    第三批次

    915

    911

    香江学者计划

    320

    318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320

    318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425

    422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请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

    2、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 ,在相应栏目按照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并网上提交。

    3、提交申请纸质材料:

    材料

    引进项目

    派出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

    香江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项目申请表

    √英文填写

    有效身份证件

    博士学位证书或

    答辩决议书

    国外机构

    正式邀请信

    科学学术成果

    证明材料

    国际学术交流

    会议通知

    国际学术交流

    会议邀请函

    论文被会议收录

    的证明

    专家推荐信

    表内打“√”对应的材料项目为该交流项目需准备的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还需将全部申请材料制成一张光盘(5M以内)一并上报。

    三、注意事项

    1、各流动站按照时序进度,积极组织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尽早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各流动站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中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3、《申请书》(可在中国博士后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中的“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签章。

    4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5、申请材料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且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6、获资助人员(除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或来华(回国)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应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8、未尽事宜,详见《申报指南》

    四、其它

    申请材料接收地点: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行政二号楼401);

    联系人:刘雁玲、闫志雄;联系电话:0511-88788028

    电子邮箱:bhk@ujs.edu.cn

    学校放假期间特殊事务请提前联系。


    附件一:《2019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

    20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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