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镇江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申报对象应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一线岗位上辛勤工作取得突出业绩。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未达高级而实绩特别突出者也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在省内处于先进水平,并经过实践证明,其成果转化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并达到省内领先或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3.在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有创见性,对我市在该领域的发展有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奖项,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4.主持的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结合,促进我市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
6.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7.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地位的;
8.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市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市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
已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 不再参加选拔。
二、选拔流程及指标
1.本次选拔工作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
2.每个二级单位限额推荐1人,如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
3.学校组织评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镇江市人社局。
4.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8年3月20日前报送人才工程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三、奖励措施
入选者由市政府公布并颁发证书,授予荣誉称号,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入选专家将优先推荐参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家的选拔。
四、申报材料
(一)校内选拔环节
1、《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2份,电子版;
2、《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业绩表》一式1份,电子版。
(二)获得推荐资格后
1、《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5份(其中,两份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另三份单独报送);
2、《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3、推荐人选附件材料一式2份:(1)近3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2)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的材料;(3)近年获奖证书复印件;(4)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等。附件材料须编写目录,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送人选个人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
联系人:蔡老师 龙老师
电话:88789658
联系邮箱:rcb@ujs.edu.cn
人才工程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