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5号)(附件一),我校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8年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或新近毕业(一般三年以内)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六)此前未获得过本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七)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查看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将于1月25日在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申请人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申请人于2月10日—3月7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或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准备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网上下载,参考见附件二)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叁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所需材料如下:
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2、身份及学历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4、《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设站单位)》(附件三),单独一份。
(四)上传电子申报材料
申请人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设站单位推荐
流动站设站单位推荐后,将纸质申报材料连同《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设站单位)》报送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
(六)设站单位管理部门审核报送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审核并报送省博管办。
五、报送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7日下午5:30之前,过时将不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二号楼401室
联系人:刘雁玲、闫志雄
联系方式:88788028 bhk@ujs.edu.cn
附件一:《关于开展2018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参考)
附件三:《“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设站单位)》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