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交流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未聘人员的管理。
2、负责学校工人及在编合同制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管理。
3、负责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管理。
4、负责学校编外合同制用工或劳务用工管理。
5、负责学校引进人才生活补助费发放管理。
6、负责学校死亡人员丧葬抚恤金的核算发放工作。
主要成员:
副主任:杨轶新
办公地点:行政二号楼211室
办公电话:88780227
电子信箱:rczx@u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