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对违反规定博士后人员办理退站的通知》(中博基字〔2018〕1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学校定于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2月14日对各流动站超期博士后及长期在站博士后开展清理工作。
一、清理对象
在站时间超过3年的博士后人员。
二、清理方式
1、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人员(26名),直接清退。由博后科逐一联系,在中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内统一进行退站处理。
2、在站时间超过4年未到6年的博士后人员(82名),须在2018年12月14日前完成答辩,办理出站手续。如博士后在站期间研究的课题依托其他项目确需延期的,需要提交《江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超期出站申请表》(附件一)以及课题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批准编号、执行年限、承担责任等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满足超期出站条件的博士后人员,请填写《江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附件二)。
3、在站时间超过3年未到4年的博士后人员(101名),填写《江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超期出站申请表》,申请时间最长1年。
4、博士后退站后,博士后相关经费一律收回。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清理工作涉及人员较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并进一步规范对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过程管理,确保各流动站良性运转。
2、相关资料请在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
3、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12月14日前交至博士后管理科。
四、联系方式
江苏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行政二号楼401室
联系人:刘雁玲 闫志雄
联系电话:0511-88788028
邮箱:bhk@ujs.edu.cn
附件一:《江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超期出站申请表》
附件二:《江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