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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理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通知

    时间:2018-10-25 访问次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对违反规定博士后人员办理退站的通知》(中博基字〔20181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学校定于20181025-20181214对各流动站超期博士后及长期在站博士后开展清理工作。

    一、清理对象

    在站时间超过3年的博士后人员。

    二、清理方式

    1、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后人员(26名),直接清退。由博后科逐一联系,在中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系统内统一进行退站处理。

    2、在站时间超过4年未到6年的博士后人员(82名),须在20181214日前完成答辩,办理出站手续。如博士后在站期间研究的课题依托其他项目确需延期的,需要提交《江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超期出站申请表》(附件一)以及课题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批准编号、执行年限、承担责任等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满足超期出站条件的博士后人员,请填写《江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附件二)。

    3、在站时间超过3年未到4年的博士后人员(101名),填写《江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超期出站申请表》,申请时间最长1年。

    4、博士后退站后,博士后相关经费一律收回。

    三、相关要求

    1、本次清理工作涉及人员较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并进一步规范对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过程管理,确保各流动站良性运转。

    2、相关资料请在学校人事处博士后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

    3、纸质材料请于20181214前交至博士后管理科。

    四、联系方式

    江苏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行政二号楼401

    联系人:刘雁玲 闫志雄

    联系电话:0511-88788028

    邮箱:bhk@ujs.edu.cn


    附件一:《江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超期出站申请表》

    附件二:《江苏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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