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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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根据项目通知准备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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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审批

所在二级单位初审,按通知要求提交推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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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评审推荐

人事处组织学校评审,推荐名单至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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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评审录取

江苏省政府发布录取文件,申请人到人事处领取协议书、资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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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照、签证等

申请人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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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政府批件

申请人至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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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协议

申请人联系1名担保人(本校在职在岗教师,非亲属),携一卡通到人事处签署校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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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保证金

申请人携一卡通,到人事处开具保证金缴纳单,到财务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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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借款

申请人填写预付借款单(财务处网站下载,每半年一张)交至人事处,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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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出国材料

申请人将签证、批件、护照、保证金收据扫描件留存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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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申请人凭《江苏大学因公出国(境)任务申请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邀请函和校内协议复印件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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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准备

申请人凭出国离校证明(人事处网站下载)、机票订单到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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