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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入职教职工起薪问题

时间:2018-09-14 访问次数:

问:我刚刚入职学校,什么时候能够拿到第一笔工资?

答:起薪有三个前置条件:

1.省人社厅批件到位(由人事处人事科负责);

2.个人档案齐全(由人事处档案科负责)。档案科提醒您需要补充的材料,请务必补充齐全,档案不齐全,劳资科将无法获取个人准确的起薪信息;

3.《教职工到校通知单》到各相关部门盖章完结后,交至劳资科,开具校内行政介绍信。

以上三个条件,可并行进行。

我校每月15号发放在职人员工资,需要注意的是,起薪工作涉及诸多环节:首先是您的前置条件都得满足,其次劳资科进行阅档;再次完成起薪工资报表,然后报表送达财务处,最后财务处和银行对接,发放至个人工资卡。若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滞后都将影响到个人的起薪。

国家进行养老保险改革后,起薪的时间跟个人养老保险的起始时间密切相关。劳资科以每个月的最后一天为下月工资变动核发的截止时间,也就是说,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天,起薪的三个前置条件只要有一项不满足,都将顺延到下下个月再进行起薪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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